​关于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该如何办

2025-03-03 13:52 来源:网络 点击:187

关于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该如何办

一、关于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该如何办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关于离婚后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该如何办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

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孩子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

若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孩子仍然有抚育的义务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遇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前夫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办

前夫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女方也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前夫的,则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后自行变更抚养权即可。如果女方不同意的,则男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此时女方需要搜集对方抚养孩子的不利证据,如果对方存在不良恶习,孩子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其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后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后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离婚以后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