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当天,新娘逼要50万彩礼,新郎愤而求婚新娘闺蜜

2025-03-10 13:54 来源:网络 点击:82

婚礼当天,新娘逼要50万彩礼,新郎愤而求婚新娘闺蜜

隋然和宁馨经过七年的爱情长跑,终于就要步入婚姻殿堂。隋然在亲朋的簇拥下来新娘家接亲。

不料,丈母娘为了儿子的结婚彩礼,开口向隋然要50万彩礼,否则,别想举办婚礼。

隋然还以为这是开玩笑,略显尴尬的向新娘宁馨求证。宁馨用泪水做了确认。

要知道隋然家境贫困,靠着父母借钱才完成了大学学业,立即拿出50万势比登天。

隋然只得好生解释,说钱可以给,但是总得给自己时间去筹措,怎么也得先办了婚礼再说呀。

无奈新娘已经铁了心,为了报答父母,只能以泪洗面。

作为隋然的好朋友,宁馨的闺蜜王露露劝隋然妥协,钱的事,她来解决。

但是,眼睁睁地看着七年的感情被钞票击的粉碎,隋然已经心灰意冷。他拽住了要去拿钱的王露露。

隋然最后向新娘求证,今天的婚不结了吗?

明知决裂一触即发,新娘却没有让步。

隋然彻底崩溃了,转身向王露露求婚。

所有人都愣住了,但是宁馨依然没有让步。王露露知道隋然的求婚是真的,隋然对宁馨已经心死。

好吧,事已至此,脸皮已经撕破,王露露本就暗恋隋然,既然宁馨绝情,也怪不得自己无义了。

看着隋然和王露露离去的背影,宁馨晕倒在地。

【艺术源于生活。电视剧可以一笑而过,生活却必须勇敢面对。】

1.隋然和宁馨已经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不管办不办婚礼,都已经是合法夫妻关系。在和王露露登记结婚前,应当先和宁馨办理离婚手续,否则,隋然就是重婚。

2.隋然向宁馨要回彩礼,能否获得法律支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俨然和宁馨符合已经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宁馨应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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