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医保返利”诱导购药是骗局

2024-06-23 17:08 来源:网络 点击:

国家医保局:“医保返利”诱导购药是骗局

案情摘要:

" 有人经常拿好几张社保卡在某门诊部配药,这会不会有什么猫腻?" 接到举报后,杭州市医保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明,该门诊部因虚假结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20938.97 元,并存有非正常盈余药品 202 盒,涉及金额 15863.46 元。杭州市医保部门随即对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 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定点申请。

案件详情: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通过比对监控记录和医保结算记录,发现多名参保人的社保卡在该门诊部频繁就诊,且每次均会有几百甚至上千元的药品上传医保结算。经调查发现,杭州某门诊部负责人高某,以现金返利等方式,诱导 8 名参保人持本人及他人多张社保卡,在其门诊部虚假结算药品和诊疗项目。有就医者表示,他经常去这家诊所看病买药,与老板高某熟识后,只要带上社保卡就诊,每次医保结算时," 患者 " 既可以不支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还会获得老板几十到一百元不等的 " 返利 "。不少人就是被高某的 " 小诱惑 " 勾起了 " 歪心思 ",带着自己的甚至家人、朋友、邻居的社保卡,经常 " 光顾 " 这家诊所 " 看病购药 "。" 我每次都是把几张社保卡直接给老板," 被调查询问的参保人如实说道," 他用这些社保卡具体结算了什么我也不清楚,票据反正没有给过我,有时候药也不会给我。"

案件解析: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个人冒名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的,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3 个月至 12 个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上述行为还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终,杭州市医保部门责令该门诊部退回医疗保障基金 36802.43 元,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对于伙同作案的参保人员,根据情节严重性,作出追回医保基金损失、2-5 倍骗取金额行政罚款和暂停医保费用联网结算 3-12 个月等处罚。案件同步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记者再次提醒广大参保朋友们,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守好 " 救命钱 " 的同时,也要警惕各种诱导式的 " 洗脑 ",避免被卷入欺诈骗保的旋涡。如您发现类似欺诈骗保行为,请及时拨打国家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当地医保部门及时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可达 20 万元。

题图 | 羊城晚报资料图